English |中文
  • 首页
  • 赛事介绍
  • 新闻资讯
  • 全球总决赛
  • 中国总决赛
  • 视频
  • 精彩瞬间
  • 参赛选手
  • 商务合作
  • 巡游采风
  • 报名参赛
  • 关于我们
  • 分赛区动态

赛事介绍

  • MTA简介
  • 法律文件
  • 大赛授权
首页>>赛事介绍>>法律文件

MTI赛事说明


MTI大赛LOGO

1. Miss Tourism International (世界旅游小姐大赛)在全球范围内的合法权利持有人为总部设在美国Washington State(华盛顿)的(美国选美组织联合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美国大使馆已为美国选美组织联合会做了权威认证,中国大使馆还请时任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做了加签。
3.  Miss Tourism International Industry Association(世界旅游小姐组织)总部设在亚洲的香港,是唯一获得(美国选美组织联合会)正式授权举办Miss Tourism International(世界旅游小姐大赛)的机构。此机构由香港世界旅游小姐组织机构有限公司投资,注册资金港币1000万元。
4. 美国选美组织联合会已于2009年向中国国家商标总局申请Miss Tourism International (世界旅游小姐大赛)商标注册。
5. 美国选美组织联合会已于2009年向香港政府申请Miss Tourism International (世界旅游小姐大赛)商标注册。
6. Miss Tourism International Industry Association(世界旅游小姐大赛)大陆代表处设在中国北京。

京ICP备11004991号-1 Copyright © 2018 Miss Tourism International Industry Association 易廷国际文化(北京)有限公司